本报讯 (记者 李国臣 通讯员 戴金华) “我盗窃已成瘾,觉得这样来钱容易”,这是犯罪嫌疑人齐某在接受检察官提审时所做的荒唐回答。曾因盗窃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的齐某,其刑罚执行完毕后还不到3年的时间,近日又因涉嫌盗窃罪被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29岁的齐某是阿鲁科尔沁旗人,1998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但8年的铁窗生涯没有使他幡然悔悟、改过自新。2月28日,失主王女士报案,称家中2600元现金、三轮车、铝线等被盗,公安机关经侦查认定王女士所经营的烧烤店的雇员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对其进行网上追逃。4月初,齐某在一个网吧上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4月9日被刑事拘留。后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证实,2009年2月至3月仅两个月的时间,齐某先后入室盗窃8次,窃取现金及物品合计金额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