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柯林) 自2000年至2008年,克旗已完成风沙源治理任务205.02万亩,退耕还林工程73万亩,完成宜林荒山荒地造林28.17万亩,以封代造11.33万亩。累计治理沙化土地529万亩,占沙地总面积的56.6%,森林面积扩大到795万亩,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139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7.27%。
为落实生态政策,克旗实行“林业重点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考核制度”,制定严格的考核细则和评选办法,年末旗委、政府对各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对完不成建设任务、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地区,不得评为实绩突出和实绩比较突出党政班子,同时开展“生态书记、生态乡镇长”评选活动。2007年,旗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生态立旗战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决定》和《全旗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立旗”战略基础性地位,为生态建设在制度上、机制上、措施上、技术上等各方面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
为了树立全新的质量观念,把质量意识贯穿于林业重点工程的全过程,克旗严格落实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追究制和林业重点工程核查办法,推行工程建设全面质量管理,将规划、造林、技术服务、管护、抚育、种苗等全部纳入管理制度中,实现工程建设全流程监管,向管理要“两率”。并与工程各建设单位签订了《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质量责任状》,切实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为了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任务,重点抓好工程的规划设计、整地、种苗、造林、经营、管护、检查等各个环节。并于2004年采取招投标实施了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通过5年来的总结和完善,已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备、顺畅的工程招投标机制,为全旗林业生态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为了使广大群众真正融入到生态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去,克旗在防沙治沙造林绿化机制、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机制和政策配套保障机制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运用利益机制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坚持“个人、集体、国家一起上”和“谁造林、谁受益,允许继承和转让”的方针,全旗出现了群众大会战造林、林业专业施工队造林、拍卖治理宜林“四荒”、家庭个体造林、股份合作造林、(林)场乡(镇)合作造林、社会造林等多种防沙治沙造林绿化的实践模式,培育出了一大批防沙治沙的先进典型,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与此同时,随着生态环境的好转,以森林旅游业为主体的沙产业也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全旗已建有国家级森林公园2处、自治区级森林公园1处,克旗独具特色的森林、草原景观吸引了大量游客,2008年全旗旅游人数达两百万人次。旅游业的振兴,也有效地促进了特色养殖、绿色食品加工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从事和经营沙产业的人员不断增多,走上了保护生态、合理利用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之路。